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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我们来看关于发票的一组热点问答。
问题一:发票没有填写税号,可以报销吗?
答:不可以!自2017年7月1日起,购买方为企业的,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在“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”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不符合规定的发票,不得作为税收凭证。
问题二:房租发票备注栏没有写房子的详细地址,可以报销吗?
答:不可以!出租不动产,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,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。
问题三:客户要求变更商品名称,发票的品名可以随意更改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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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四:发票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,可以报销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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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五:纸质发票作废有哪些条件,电子发票可以作废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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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六:非正常户可以领用发票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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