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xinchen0351.icoc.in/ http://m.xinchen0351.icoc.in/

财政部披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-固定资产准则中常见的3个问题

1.未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及时转为固定资产

例如,有的企业的工程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,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,仅以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为由,仍 将其作为在建工程核算,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。 根据固定资产准则等有关规定,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,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 定其成本,并计提折旧;待办理竣工决算后,再按实际成本 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,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。企 业应恰当评估在建工程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,准确判 断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。

2.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不准确

例如,有的企业对厂房、办公楼等固定资产长期不计提折旧;有的企业设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远高于资产正常使用寿命;有的企业随意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。根据固定资产准则等有关规定,企业通常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。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 的预期消耗方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、预计净残值和使用寿命,除有确凿证据表明经济利益的预期消 耗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,或者取得了新的信息、积累了更多的经验,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,否则不得随意变更。

3.固定资产核算存在简单错误

例如,有的企业购买的机器设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,但将相关支出确认为管理费用;有的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设备作为固定资产,取得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,仍以扣除进项税额后的金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;有的企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固定资产,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期限较长,超过了正常信用条件,该合同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, 但企业直接以各期付款额之和确定固定资产成本,而未以各期付款额的现值之和为基础确定。

……


>>>进入听税了解更多



1489.jpg


分享
写下您的评论吧